劳动者怎么维权(怎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questions and answer

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劳动者如何维权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醒劳动者:一旦遭遇欠薪,可以通过4个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拨打统一的投诉举报与政策咨询电话12333。

劳动者如果遇到欠薪问题,可以首先咨询相关政策,北京12333热线向社会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

同时,北京12333热线可受理拖欠工资方面的投诉举报,转交本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处理。

二是可以直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可以查询到本市所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投诉举报地址和电话。

此外,本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还推出了维权二维码,全国各地的劳动者,只要在北京工作期间遇到欠薪问题,只需用手机扫一扫,填写相关信息,就可在线投诉举报。

具体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扫描识别首页劳动保障维权二维码;第二种是关注“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办理服务—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就可以了。

三是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

如果就是否欠薪及欠薪金额与用人单位存有争议,劳动者可依法向本企业、企业所在的街乡、园区或行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依法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注册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依法提起诉讼。

四是京津冀地区劳动者可以异地投诉。

京津冀户籍的劳动者,如果用工地也在京津冀区域内,一旦发生欠薪,可以根据自身方便,选择向工作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起异地投诉。

例如一位劳动者户籍地在河北,但他长年在北京工作、居住,那么一旦发生欠薪问题,他可以就近在北京投诉,维权更便捷。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应当怎么维权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要工资:

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拖欠工资劳动者应当怎样维权

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法院起诉。劳动者有欠条的,可以直接携带身份证、欠条、起诉状及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欠款,但是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自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拖欠工资时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醒劳动者:一旦遭遇欠薪,可以通过4个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拨打统一的投诉举报与政策咨询电话12333。

劳动者如果遇到欠薪问题,可以首先咨询相关政策,北京12333热线向社会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

同时,北京12333热线可受理拖欠工资方面的投诉举报,转交本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处理。

二是可以直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可以查询到本市所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投诉举报地址和电话。

此外,本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还推出了维权二维码,全国各地的劳动者,只要在北京工作期间遇到欠薪问题,只需用手机扫一扫,填写相关信息,就可在线投诉举报。

具体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扫描识别首页劳动保障维权二维码;第二种是关注“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办理服务—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就可以了。

三是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

如果就是否欠薪及欠薪金额与用人单位存有争议,劳动者可依法向本企业、企业所在的街乡、园区或行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依法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注册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依法提起诉讼。

四是京津冀地区劳动者可以异地投诉。

京津冀户籍的劳动者,如果用工地也在京津冀区域内,一旦发生欠薪,可以根据自身方便,选择向工作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起异地投诉。

例如一位劳动者户籍地在河北,但他长年在北京工作、居住,那么一旦发生欠薪问题,他可以就近在北京投诉,维权更便捷。

劳动者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在我国,法律之上,因此当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以后,可以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我已经为大家搜集和整理好了劳动者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者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

第一、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

有的劳动者由于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不熟悉,不知道该如何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对劳动法规和政策理解不准确,不知道该如何应用,往往造成有的提出的仲裁请求会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这样不利于化解矛盾,不利于劳动纠纷的处理;有的提出的仲裁请求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无形中造成放弃了部分合法权益。所以,劳动者当遇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么要学会学习法律知识,要么要学会找法律专业人士去进行法律咨询。总之,一定要及时地了解自己的争议所涉及到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规定,争取做到心中有数,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第二、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摆事实,讲道理

在维权实践中,协商处理劳动纠纷,是一种双赢的解决方式,不仅有利于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而且双方均能在短期内解决纷争。尤其对劳动者来说,在许多时候都希望自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并得到实惠。这个协商和解程序虽不是必经程序,但是在实践中确是一个解决劳动纠纷的好途径。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三、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

调解程序在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当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200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调解程序作了更为完善、更为明确的规定,不仅将调解组织由原先的一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增加为三种(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而且将调解程序缩短为15天时间。另外,对于一些特定的调解协议还赋予了法律效力。如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的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无须再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上述这些新规定对于劳动者通过调解方式处理劳动纠纷都是非常有利的。

第四、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之规定,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未履行的,劳动者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第五、向法律维权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

第六、当事人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在争议处理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有权选择调解或仲裁程序,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有权要求调解、仲裁和审判人员回避,有权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参加仲裁或审判活动,有权自行和解,有权陈述和答辩,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和裁决书等。当事人应履行以下义务:自觉履行达成的调解协议,按规定参加调解、仲裁和审判活动,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遵守仲裁和审判纪律,依照规定期限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和裁决书,按规定缴纳仲裁费和诉讼费用等。

劳动者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

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吗

在一般情况下,加班是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规定以下四种情况的加班是必须的,不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它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

知识延伸——如何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如何维护劳动者权益

法律分析:如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方法有:

一、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

二、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三、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

四、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五、向法律维权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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