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怎么维权(劳务派遣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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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利益受损如何维权

如果劳务派遣中的员工利益受损,可以采取下列维权办法:与用人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没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公司,被派遣员工如何维权??

对于没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公司,被派遣员工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实际上班的单位和派遣的公司承担工资支付责任。作为员工无须对派遣合同是否有效来负责。

法律分析

劳务派遣,别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用工形式,诞生于二十的美国。该形式多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有利于用工单位降低招聘成本和培训成本等。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国外主要以项目型派遣或外包为主,占整个劳务派遣市场的成以上。在这种派遣和外包形式中,岗位因项目的设立而存在和结束,项目周期通常在十二到十五星期左右,岗位人员在项目结束后就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其他公司的项目工作。总体而言,以岗位而论,存在临时性、专业性、辅助性等特征。劳务派遣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员工属于劳务派遣。部分垄断性行业的用工单位通过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方式,在不增加或压缩正式员工编制的前提下,既保证了正式职工尤其是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尽可能高的工资待遇,又人为绕开工资总额控制这条红线,使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形同虚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劳务派遣工如何维权

1、派遣员工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而非用工单位。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是由派遣公司缴纳的。注意: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当劳务派遣公司一直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劳动者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2、无论是劳务派遣公司还是用工单位侵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都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申请劳动仲裁时将两者作为共同被告。劳务派遣工在维权的时候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不仅要保留自己目前工资数额、福利待遇的证据,而且要提供该用工单位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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