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公司辞退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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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哺乳期,公司裁员了有我,应该怎么给我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5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哺乳期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休产假哺乳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休产假哺乳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女职工休产假哺乳期本来是女职工拥有的合法权益,单位应该给予相应的产假待遇。要是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期间辞退女职工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行为,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其相应工资或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是每个做母亲的女性都要经历的特殊时期,是国家给予女职工不可剥夺的一种福利待遇。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产期和哺乳期期间不得无故辞退女职工。如果该女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期间的工资;如果被辞退女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如何发放?

一、如果你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假(哺乳期),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二、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你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假(哺乳期),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三期”期间被辞退如何维权?

当用人单位辞退“三期”期间的女职工时,女职工有两种维权方案。

第一、女职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

第二、若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女职工则可申请劳动仲裁。

至于女职工选择那一种方式,取决于女职工自己的决定。以上希望能帮到你,喜欢请关注 @火言

对这样不守法,这么没有人情味的单位,你也不用客气,依法维权,捍卫自己应有的尊严和权益就是了。

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女员工孕期,产假,哺乳期,俗称“三期”是受国家法律保护,劳动关系会自动顺延。

在三期期间,如果劳动者没有违法行为,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至少需支付2N+1的法定赔偿金。并且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到社保机构为你办理孕期产检费用,生产时的分娩费用的报销,并支付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劳动仲裁,法院,社保劳动监察大队,政府部门都是你可以选择的维权渠道。请准备好充分的能证明你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据,以及单位违法开除你的相关资料,依法维权,捍卫你应用的的尊严和权益。

我是水流云在草青青,认真诚恳的社保顾问,欢迎大家加我的关注,方便及时查看同类文章。愿天下人老有所养,病有所依。

不是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辞退“三期”女职工。具体要看辞退原因是什么。辞退原因不同法律后果完全不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用人单位若是因为上述原因辞退你,很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您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辞退通知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解除之日到实际恢复期间的工资或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系因其他理由比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犯罪等原因解除,那有可能单位辞退理由合法,在这种情况下您有可能即使走法律程序也拿不到赔偿。

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劳动者若认为是违法解除而依法维权的话,劳动者需举证被辞退的事实,由用人单位对辞退合法性进行举证,若举证不能或无法举证,依法承担举证不能法律后果。

首先应看公司给出的辞退理由是什么,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能对症下药并找到可解决的办法:

第一种情况,协商一致:

公司以你休哺乳假或公司单方面的原因为由辞退你,而又与你进行协商,并按劳动法规定给全了至哺乳期结束为止的经济补偿,你本人也同意。那就好好休息一段时间,等孩子大点再重新找份工作,是金子在哪都会发光的,退一步是为了更好的前进N步。

第二种情况,公司违法解除:

1、以你休哺乳假为由辞退,未给或少给补偿。

2、以你严重违反劳动法规定范围内的情况为由辞退:

1)无实质上的违规证明材料;

2)有实质上的违规证明材料,但你并不认可且上面也没有你的签名确认。

若是上述两种情况,你可以去公司所在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要求公司违法解除三期女员工而给予赔偿金。

需要补充说明下,a、双方协商一致是给经济补偿,补偿为N(任职工龄不足半年为0.5个月补偿,每满1年为1个月补偿,补偿标准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1个月代通知金(需提前30天通知,若有提前,这个通知金就没有了)。b、公司违法解除是给赔偿金,赔偿是N*2倍。赔偿标准的算法与a中的一样。不过,最终能赔偿多少,要看劳动仲裁庭根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来裁决或你们双方最终协商而定的。

若真是需要劳动仲裁,建议申请法律援助或请专业律师,他们更为专业,也会告诉你要准备些什么申诉材料的。

女职工怀孕休产假本来是其的合法权益,但在有些用人单位就会被辞退。那要是休产假的女工被辞退该怎么办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也不清楚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就来告诉您解决办法,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休产假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是每个做母亲的女性都要经历的特殊时期,是国家给予女职工不可剥夺的一种福利待遇。

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产期和哺乳期期间无故辞退女职工是极不公平的,且用人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如果该女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期间的工资;如果该被辞退女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二、产假期间的待遇是怎样的

产假期间的福利待遇如下: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根据每个省市规定的女职工可以享受的产假天数,单位应该给予相应的产假待遇。要是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辞退女职工的话,那么属于违法行为,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其相应工资或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单位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向我咨询。

哺乳期错辞退员工,是违法的

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其他经济补偿及 社会 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建议寻求妇联或者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

这样是不合法的,可以去劳动仲裁。哺乳期辞退员工是要付违约金的。辞都辞了,就不用留情面了 争取利益最大化吧。我前同事就是哺乳期和公司有了矛盾,被公司辞退之后正面刚获得了赔偿费,但是具体是多少我不知道。

产假哺乳期是受劳动保护的,如果被辞退,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诉

企业不能以“不胜任”解除“三期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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