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工资怎么计算(员工补偿金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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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补发工资计算公式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补发工资应怎样计算个税

补发工资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办法:将已发工资与补发的工资数进行平均,计算出每月的工资,之后将实际发放当月的工资总额(包括补发的工资)作为应税收入额,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跨年度补发工资应怎样计算个税

法律分析:补发工资是指由于企业资金紧张或短缺,以及调整工资级别等原因,造成未按时发放的工资部分。

如果属于补发以前月份的工资,可按补发月份所属期的费用扣除标准来计算个税,不与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不属于补发工资性质的,应合并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收入-法定费用扣除标准-其它允许扣除费用纳税额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补发工资是指由于企业资金紧张或短缺,以及调整工资级别等原因,造成未按时发放的工资部分。如果属于补发以前月份的工资,可按补发月份所属期的费用扣除标准来计算个税,不与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如东人社2022年补发工资怎么算的

1、根据有关规定,调资后补发以前数月的工资,可以分推到所属月份,与原来的月工资合并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扣除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为应该补缴的税款。

2、补发工资,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即,纳税人月初第一日至月末最后一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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